什么是残疾证挂靠?
挂靠就是,一些企业未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必须向残联部门征缴一定比例的残疾就业保障金。所以有的企业就会用假招工的形式,用残疾人的残疾证,给办理医保、社保等保险,另外会再发给几百元生活费;残疾人本身不用上班,但遇到相关部门要检查时,残疾人本身必须到工厂、公司上班,做个样子。以这种方式来抵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这就是挂靠。
一、残疾证挂靠原因有哪些
残障人士就业非常困难,有些人无法到合适的企业上班,或者因为身心原因不愿去上班,就选择了一种“挂靠”企业的方式,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或者社保。而与此同时,有的企业为了不缴或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节省开支,也采取“假用工”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。
企业招收残疾人士,一方面是解决社会问题,另一方面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。对于企业来说,在不影响整个企业运转的情况下,招收一些残疾人,是一个企业应该做的。另外一方面,更应该鼓励一些以残疾人为主的企业,比如说一些社会福利企业,让这样的企业能够得到社会更多的救助。一方面是国家的,一方面是来自社会的一种捐助,给残疾人更多的机会。
办理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?
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》规定,凡要求申办《残疾人证》的申请人,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:
(一)视力残疾:(双眼)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、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(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)。
(二)听力残疾:(双耳)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。
(三)言语残疾: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,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,必须明确病因,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。
(四)精神残疾: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。
(五)智力残疾: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,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。
(六)肢体残疾:是指人的肢体残缺、畸形、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。对因病或因交通、工伤、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,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(截肢、截瘫,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)。
(七)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