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对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部署安排,更好落实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工作要求,近日,平舆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,集中学习《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会议由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段桂东主持,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。
会上,综合业务部主任郭美丽对《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了逐条解读,参会人员结合各自部门工作实际,围绕繁简案件分类与管理,繁简案件认定与转换,简案快办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,段桂东检察长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要深刻领悟、把握实质,各部门迅速部署落实,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把握繁简分流“关键点”;要确定繁简分流认定原则,对于在适用范围内的案件做到当简则简、该繁则繁、规范统一,确保有效推动案件简案快办、繁案精办,提升整体办案质效;要明确繁简分流程序要求,把握准确简转繁、繁转简程序,确保“简案提速不降质、繁案精办不减速”,以“小成本”诉讼赢得公平正义;要建立繁简分流监督机制,将各类案件的繁简认定、繁简分流、繁简承办确定等纳入日常流程监控范围,并适时开展专项流程监控。
平舆县检察院将继续激发检察办案活力,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,推动案件繁简分流,持续做好简案快办、繁案精办,全面提升办案质效。(丁贺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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